通过立法,将为更好发挥进博会四大平台作用
9月22日,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上海市服务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基于上海市协助商务部等国家部门推进进博会招展、招商、论坛筹办等基本定位,《条例》对支持招展招商、协同办好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等工作予以明确。根据国家对大型会展活动绿色低碳等要求,支持承办单位绿色办展,鼓励使用节能、环保材料、技术。立法还支持推进数字化赋能进博会,支持承办单位推动线上线下融合,提升参展、参会的便利性和体验度。
《条例》共5章40条,从支持办展办会、服务与保障、综合效应等三个方面作出规定。在明确上海市、区两级政府职责的基础上,《条例》还对青浦、闵行、嘉定、长宁等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(以下简称“进博会”)密切相关的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。同时明确加强与长三角相关省、市的合作联动,做好安保、口岸通关、环保、交通等服务保障工作。 有些信息参考自123展会网(http://www.123zhanhui.com)
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表示,通过此次立法,将为更好发挥进博会“国际采购、投资促进、人文交流、开放合作”四大平台作用,持续放大进博会溢出带动效应,推进进博会办出水平、办出成效、越办越好,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。
为进一步发挥进博会平台作用,《条例》还对进博会促进上海市贸易、投资、产业、消费等方面的作出规定。比如,吸引国际知名会展企业总部、境内外专业组展机构、国际品牌重要展会、高层次、紧缺会展人才等集聚,推进上海国际会展之都建设。发挥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及相关区进博会承载功能,加快贸易载体和平台建设。深化开放合作,推动更高水平国际合作,助力构建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格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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