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商务局发布了支持展览业发展的政策“大礼包”
为大力培育会展经济,更好地推动台州展览业市场化进程,助力我市经济发展稳进提质,日前,台州市财政局联合市商务局发布了支持展览业发展的政策“大礼包”,对参展企业、展会组织主体等都给予相应资金补贴。
具体来看,展期不少于3天、展出净面积折合标准展位(9平方米)数300个及以上的展会,按每个展位8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对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(UFI)认证的本地注册会展企业、本地展会,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。对首次获评国家级、省级品牌展会称号的本地展会,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、20万元。引进市外已成功举办3届及以上的国际性、全国性展会位数达到500个及以上,在规模展会奖励基础上每届再分别给予全国性展会的实际组织主体20万元奖励,UFI认证展会的实际组织主体30万元奖励等。
接下来,在台州市专业展馆举办针对专业采购商和参展商、办会经费未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市场化贸易类(B2B)展会的实际组织主体(包括展馆方),该主体应为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或社会团体,均可拿到资金补贴。
有些信息参考自123展会网(http://www.123zhanhui.com)
同时,我市还支持专业展馆运营,对专业展馆当年度承办5000平方米及以上规模的展会达10场后,每增加1场上述规模展会给予10万元奖励。支持展会数字融合,展会组织主体在专业展馆举办规模达300个及以上展位的展会,配套建设网上数字化展览并成功上线运行的,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;同一家主体建设多个网上专题展览的,最高奖励30万元。
另外,针对“456”先进产业集群主题展会,上述各项奖励标准和最高额度将再提高20%。
“产业和市场催生了会展业,而会展业又加快了产业和市场的发展,三者之间能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。”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针对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取消的展会,将给予已发生费用30%(场地租金等)的补助,同一主体补助上限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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