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》11月起施行 百姓家门口可看更多展
天津北方网讯: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《天津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条例》,下月起施行。这部条例的实施,将为本市会展业带来新的发展契机,为城市经济和现代化建设增添新动力。今后市民将有机会在家门口看到更多高水平的展会,享受到更丰富的文化和商业活动。
近年来,随着国家会展中心(天津)等场馆设施的建成使用,本市会展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新阶段,成功举办了各类高水平展会,带动了经济发展和城市繁荣。为了让会展业更上一层楼,本市将发展会展业作为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“十项行动”的重要举措之一,通过制定这部条例,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。
条例明确了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制度措施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,引进会展企业和品牌展会。鼓励各类企业、行业组织、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或举办会展活动。加快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会展企业,鼓励组建大型会展企业集团,推动中小会展企业走规模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发展。建立品牌展会培育机制,充分挖掘天津的产业特色、城市韵味和优秀传统文化内涵,重点培育特色品牌展会,大力支持国际性、全国性、区域性的大型特色品牌展会。
同时,条例强调了会展业的国际化发展。明确加强国际交流合作,积极引进和申办国际知名的会展活动,推动国际会展产业要素在本市聚集。
发展智慧会展和绿色会展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。推动会展业数字化、智慧化转型升级,培育会展经济的新场景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。支持会展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举办线上展会,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。积极发展绿色会展,推进实施相关标准,倡导节能、环保、低碳的办展方式,提升绿色办展水平。(津云新闻编辑刘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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