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若干措施》还注重展会培育和发展
市展览数量和面积2021年均居全国第二位,2022年均居全国首位,会展业竞争力指数从全国第三跃居第一位。2023年,展览数量、面积同比分别增长1.0倍、2.5倍,居全国第二位,其中展览面积比疫情前2019年增长6.4%,参展观展人数比2019年增长28.7%。今年1—11月,全市专业展览场馆举办经贸类展览259场,展览面积1093.92万平方米,累计参展参观1432.51万人次,展览面积已超过去年全年(1089.5万平方米)。
据介绍,本次修订的《若干措施》注重培育引进新展会,对新展会给予三年培育期,并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对举办新展会的支持力度,将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奖励标准由15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,同时新增15万(含)平方米以上的,奖励300万元的表述。此外,为聚焦全市发展方向和重点,对符合“产业第一,制造业立市”需要的优势产业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题材展会,且其工业装备、生产设备、新型材料、先进技术等展示的合计展位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,奖励额度按上述标准最高上浮20%。
《若干措施》明确,在广州市会展场所举办的非培育期展会,展览面积达6000平方米(含)以上,对比上届在广州市举办面积增长达到一定比例的,按展览期不超过5天的新增面积场租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,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在广州市会展场所举办、展览面积达到5万(含)平方米以上,处于非培育期的展会,每届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。对被评定为广州市重点品牌展会、优质品牌展会、成长型品牌展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、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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